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恒神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
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
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 投资者(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
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
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
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
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
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
等信息;
(五)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
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
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
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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