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9:35:43 股吧网页版
恒神股份:承诺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
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
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在申请挂牌或者上市、股票发行、
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
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
偿条款、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
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

公告编号:2025-033

约期限。

公司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限、履约能力分析、
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履约担保安排,包
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
担保责任等(如有)、违约责任和声明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
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要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
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
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
时通知公司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
另有要求的外,承诺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或继续履行承
诺将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
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的申
请。上述承诺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
应回避表决。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
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第六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
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人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
施。

第三章 附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