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江苏恒神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十七)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
或者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
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外。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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