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备案等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
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协助董事会
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和登记、报送备案工作和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公司依
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
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
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
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
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债券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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