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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9:44:01 股吧网页版
恒神股份: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
员。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
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
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
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
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信
息披露指引、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
的情形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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