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2401 证券简称:奥宇节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公司股东张红宇持有公司股份5,515,385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5.07%。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991,57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23,81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8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22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相关情况详见2017年9月29日、2018年3月22日、2019年3月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股权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部分解除冻结手续,解除对张红
公告编号:2019-007
宇所持本公司股份5,515,385股股份的司法冻结,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解冻。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张红宇所持本公司司法冻结股份已经全部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司法冻结不存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4民初43510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018年3月21日)
(三)《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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