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2402 证券简称:辉文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852 号】,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02,747,326.62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6,738.98元,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均未达到该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二次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9,500 份。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
(一)人员变动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之“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聘,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因雇佣或劳务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敏已从公司离职,根据《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具备行权资格,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预留权益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 年度营业收入
不低于 2.5 亿元,或者 202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或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 5,0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852号】,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02,747,326.62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6,738.98 元,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均未达到该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预留权益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500 份。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