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2402 证券简称:辉文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不成就的股票期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7 日,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对
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 注销依据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辉文 JLC1、850060。
根据公司《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的规定,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公告编号:2025-023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次行权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次行权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行权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合计 - 100%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第一个行权期,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或者 2023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2 第二个行权期,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者 2024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或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3 第三个行权期,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或者 2025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或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9,500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024-2025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对应当期行权比例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 R≥100% 80≤R<100% 70≤R<80% R<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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