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2402 证券简称:辉文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及与其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
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其中,公司证券发行募集的资金还需要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
施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
(二)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
(三)票据(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
(四)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保管分离。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权限:
(一)财务部门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二)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才可支付。
(三)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资金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门应根据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领导管理工作,主导资金管理
的决策工作。
第七条 资金收支信息反馈:
(一)财务部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相关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至财务部门。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收付手续。
(二)财务部门应按日向公司销售部门提交销售回款清单,并定期与子公司
财务部门核对资金往来账务。
(三)财务部门应及时掌握公司货币资金收支信息,有权参与公司产品销售会议、物资订货会议以及重大合同协议的签署,以便及时掌握货币资金收支动态。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现金管理要求:
(一)现金使用范围包括: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讲课费、稿费、咨询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报酬;
3.支付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5.向不用银行结算的个人或单位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6.公司外出办事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备用金;
7.支付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财务部门设立订本式“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日登记;同时由其他专职人员将有关业务录入电脑记账。月末“现金日记账”余额应与电脑记录的“现金总账”余额和库存现金数额相符,做到账账、账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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