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797 号
我们审计了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择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25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专项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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