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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07 16:51:57 股吧网页版
【2019】第379号关于对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7


关于对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79 号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兴邦光电)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在建工程

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在建工程2018年年初账面价值为8,610,045.41元,2018 年年末账面价值为 8,337,636.01 元。公司未能提供在建工程预算及相关合同等资料,年审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确认建工程 2018 年年初及 2018 年年末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请你公司:

(1)说明未能向年审机构提供在建工程预算及相关合同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在建工程是否制定预算,是否签订相关合同,如不存在,请说明公司在建工程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结合合同、验收资料等说明公司在建工程入账的具体依据。
2、关于其他应收款

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7,126,031.17 元,账面价值为 4,551,696.62 元,占资产总额的3.34%。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应收曹志洪与叶玉堂个人借款分别为
2,000,000.00 元和 2,258,268.70 元,年审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确认该其他应收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其他应收款项下还应收兰远建、邵万宏备用金 1,362,000.00 元、350,630.4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与曹志洪、叶玉堂的关系说明在连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的情况下向其拆出资金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说明无法向年审机构提供曹志洪与叶玉堂借款相关资料的具体原因,说明公司能否收回相关款项;

(3)说明大额备用金的具体用途,结合公司商业模式说明大额备用金存在的合理性。

3、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你公司 2018 年年末累计亏损为
23,236,441.52 元;2018 年度亏损 23,394,749.23 元,2017 年度亏
损 4,030,507.18 元;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报告期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存在诉讼纠纷,其中与主要供应商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达成调解方案,公司已向江西水晶光电抵押
价值 1200 万资产并办理抵押手续,但未能提供该资产明细;此外,6家供应商分别因拖欠货款起诉兴邦光电,公司未提供和解协议,涉及金额无法确认。公司与信丰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借款
合同中列明了被审计单位为取得该笔贷款所需要兑现的业绩指标
“2018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 亿元,税收 1,400 万元”,公司报
告期未能完成该指标,存在该笔贷款被提前收回的风险。

请你公司说明:

(1)被抵押资产的情况,未能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抵押资产明细的原因;

(2)公司与 6 家供应商发生的诉讼具体情况及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3)公司向信丰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是否存在被提前收回的风险;

(4)结合上述事项及公司期后经营、资金筹集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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