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27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实现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需求,公司向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盛”)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912,982.40元,租期2年。租赁期满,公司按照约定的名义货价留购租赁物。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邦祥、鲁小英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向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和运”)与裕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融”)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47,207元,租期2年。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关联方孙邦祥、鲁小英、杨剑锋、鲁建华、邵万宏、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孙邦祥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鲁小英为孙邦祥的妻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杨剑锋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邵万宏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鲁建华为公司董事、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理盛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的议案》,孙邦祥、鲁小英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 票;反对票数为0 票;回避票数为2 票;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和运及裕融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俩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邦祥,1956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住所为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西墟村第八册4队。
鲁小英,1957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住所为浙
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天鹅湾16幢1201室。
鲁建华,男,1963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余姚市梁辉经济开发区振兴西路2。
杨剑锋,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湖北省建始县红岩镇蒿坝村五组8号。
邵万宏,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余姚市河姆渡镇车厩村车厩1队。
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096943440Y。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孙邦祥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鲁小英为孙邦祥的妻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杨剑锋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邵万宏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鲁建华为公司董事,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的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以上均属于公司关联交易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邦祥、鲁小英以连带保证方式为公司向理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以连带保证方式为公司向和运与裕融展
开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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