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07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诚信大道西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孙邦祥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9,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信丰县支行申请“财园通”贷款500万元并由关联方孙邦祥、鲁小英、杨剑锋、邵万宏、鲁建华、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neeq.cc)发布的《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孙邦祥、鲁小英、杨剑锋、邵万宏、鲁建华、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该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信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50万元,并以公司自用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由实际控制人、股东孙邦祥及其配偶鲁小英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neeq.cc)发布的《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孙邦祥和鲁小英系该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信丰支行申请“财园通”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股东孙邦祥及其配偶鲁小英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neeq.cc)发布的《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孙邦祥和鲁小英系该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