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13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诚信大道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孙邦祥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4,8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理盛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与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盛”)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租期三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912,982.40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孙邦祥及其配偶鲁小英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理盛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孙邦祥、鲁小英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和运及裕融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与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和运”)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租期二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547,207元;公司拟与裕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融”)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租期二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547,207元。
由实际控制人孙邦祥及鲁小英、杨剑锋、鲁建华、邵万宏、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向和运及裕融融资租赁的连带保证人,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和运、裕融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孙邦祥、鲁小英、杨剑锋、鲁建华、邵万宏、信丰县佳恒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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