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4
2024-001
证券代码:832405 证券简称:圣锋物联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 年 5 月
1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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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峻雄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贵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峻雄先生工作调整原因,根据本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们现委派王鹏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鹏先生,2008 年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0 家次。
三、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四、其他说明: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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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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