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2405 证券简称:圣锋物联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05 月 21 日召开
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 05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王鹏先生为项目
公告编号:2025-007
质量复核人员为贵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先生工作调整原因,根据本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们现委派赵金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贵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金先生,2015 年 0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08 月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08 月开始在本
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三、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2 年 1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2023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形外,近三年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其他说明: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关于变更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
函》。
公告编号:2025-007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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