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大连圣锋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5158326X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alian Shengfeng Internet of Things Technology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工业园 7 栋-2 号,
116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依靠科技进步,
自主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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