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32406 证券简称:众力德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众力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9 时—12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06 众力德邦 2022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闫倩倩、童子骞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长俞光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
对公司 2022 年的董事会工作提出了主要任务。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请各位董事予以审阅。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主要介绍了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五)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议案
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包括: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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