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4
公告编号:2019-080
证券代码:832410 证券简称:科神股份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5月2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2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新疆元农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愈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文华、公司员工
其他信息:新疆元农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卢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姓名或名称:毛仲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年6月16日,原、被告卢祥双方签定《购销合同》,被告卢祥从原告处购买打捆机一台,原告依约交付了设备,被告欠原告5万元货款,后经多次索要,
公告编号:2019-080
偿还2万元,还剩3万元至今未偿还,被告毛仲河为被告卢祥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合法权益,原告上诉法院。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设备欠款3万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3.07万元(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相关费。
(五)案件进展情况:
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接法院受理通知,受理案号(2019)新0104民初05766号,法院受理先采用庭前调解,目前法院尚未作出民事调解书。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诉讼不会对子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子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子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子公司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如诉求全部获法院支持,将会对子公司财务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起诉状
公告编号:2019-080
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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