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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海龙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原辅导
小组成员为江武、周波、瞿孝龙、李濛,本项目原辅导小组成员周波、李濛因个人原因离职,西部证券指派曾媛为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接替周波开展相关辅导工作,辅导小组成员变更为江武、曾媛、瞿孝龙。曾媛简历如下:

曾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华南总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负责或执行过昌发展、利尔新材、中睛股份、德桥股份等十多个新三板项目。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因海龙科技延迟申报 IPO,公司经营业绩及后续申报时间仍
存在不确定性,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通过日常拜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因最近两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海龙科技已延迟申报 IPO。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海龙科技保持持续沟通,通过日常拜访、电话沟通等方式,跟进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关注公司项目中标、开工和验收情况,同时要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一步规范资金流水,严格按照辅导企业的要求规范运作,合法合规经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成员积极跟进公司财务规范整改和业务发展情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为相关法律事项提供咨询,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上一阶段,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和持续性不足、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业务分包等问题。

1、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和持续性不足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公司已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和验收等工作,但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尚未取得显著成效。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仍不理想,距离 IPO 申报仍存在较大差距。辅导小组将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跟进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情况。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问题

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公司虽已加大款项催收力度,但应收账款余额仍较大。辅导小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逐步降低应收账款余额。

3、业务分包问题

公司部分项目业务合同未明确约定可以进行分包,但实际存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情形,辅导小组已要求公司与客户充分沟通,争取在合同中约定允许公司对承接业务合同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同时,公司拟在后续 IPO 申报时就报告期内合同未明确约定可以分包但实际存在分包情形的项目取得客户出具的确认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仍为经营业绩问题,预计 2023 年经营业绩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后续辅导小组将与公司充分沟通,视公司业绩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择机选择申报时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小组将于下一阶段继续指派江武、曾媛、瞿孝龙三人参与海龙科技相关辅导工作。

辅导小组将于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持续跟踪公司项目中标以及验收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积极跟进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公司在全力发展业务的同时严格按照辅导企业的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江 武:

曾 媛:

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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