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32412 证券简称:同益物流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同益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关于江苏同益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针对该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红梅、陈德光因 2020 年与投资方签订的同益物流股权认购及回购补充协议,因公司未能按期完成上市申报触发回购约定,先后涉及三起股权回购诉讼事项。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相关诉讼已由法院判决补充协议无效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该事项。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重要性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9
董事会已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涉及的问题。公司今后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江苏同益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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