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832416 证券简称:华美精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明峰、亓锡云、宋乐洲、魏效曙、姜刚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其中王明峰、亓锡云、宋乐洲、姜刚为连任,魏效曙为新当选。
选举郎丰国、葛芬荣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均为连任。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31人,持有公司股份77,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94%,会议由时任董事长王明峰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77,5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尹东胜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尹东胜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尹东胜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次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25名,同意票数为25票;反对票数为0
票; 弃权票数为0票。
(二)被任免董事、监事人员情况
被 任 命 的 董 事 王 明 峰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68,000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的0.57%。
被任命的董事亓锡云持有公司股份27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3%。
被任命的董事宋乐洲持有公司股份22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7%。
被任命的董事魏效曙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被任命的董事姜刚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4%。
被任命的监事郎丰国持有公司股份22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7%。
被任命的监事葛芬荣持有公司股份18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2%。
被任命的监事尹东胜持有公司股份17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1%。
离任董事宋寅峰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4%。
上述被任董事、监事人员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人员任免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董事魏效曙为新任,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均为连选连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因素。
三、备查文件
(一)《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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