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2418 证券简称:ST天物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天物科技近年持续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度净利润-
367,942.79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7,143,841.69 元、股东权
益合计为-1,263,764.84 元、资产负债率 520.59%。上述迹象表明天物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在附注中披露了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但我们仍未能就天物科技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对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天物科技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按照
公告编号:2021-004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物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不佳,未能实现盈利;公司近年累计亏损较大,净资产为负,资产负债率较高。
(二)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2021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天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公司经
营方面将作以下方面努力:
(1)调整公司业务重点,注入新的资产和业务,通过天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业务能力帮助公司摆脱困境;
(2)挑选优质资产及人员团队进行收购,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及公司技术实力;
(3)利用新股东的市场客户资源和人脉资源,协助公司引入新的业务增长点、尽快增加营业收入。
2、在开发新产品及增设新业务的同时,对业务进行针对性的推广,加强成本控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虽然在 2020 年公司整体未能取得良好的成绩,但基于公司已积极调整经营
策略,通过引入新的股东,吸引资源,调整公司整体战略以及对未来的布局,为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改善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说明。
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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