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申港证券
关于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港证券作为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是
见
2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存在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议意见的风险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1100101 号),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描述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的内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撰写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的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天物科技近年持续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度净利润-367,942.79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7,143,841.69 元、
股东权益合计为-1,263,764.84 元、资产负债率 503.89%。上述迹象表明天物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在附注中披露了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但我们仍未能就天物科技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对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
二、公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净资产持续为负的风险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众环
专字(2021)1100082 号,详见 2020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的相关公告):“ST 天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就公司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对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
公司 2019 年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5,822.05 元,公司连续
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已经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实施风险警示。截至 2020 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3,764.84 元,因此上述风险仍未消除,公司将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
综上,结合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经营仍处于连续亏损状态,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净资产持续为负。
二、 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就 ST 天物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对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
公司董事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非标准审议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说明发表意见。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
关注公司的治理和日常经营情况。公司存在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议意见的风险,同时因公司持续亏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于2019 年 4 月被实施风险警示,若公司后续未能扭亏为盈,将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天物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11001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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