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832418 证券简称:天物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 第一条为维护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 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长春市旭海利技有限公司整 公司系由长春市旭海利技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釆取发起方式设立,即由发起人认 公司釆取发起方式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67166268T。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注册资本: 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股份; 他方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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