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2422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并按照《通知》中的格式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 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告编号:2020-02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财务报表格式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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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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