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5 15:51:55 股吧网页版
福昕软件: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5


公告编号:2016-032

证券代码:832422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现场
年 5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3 人,由监事
会主席俞雪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33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昕美国子公司收购 Sumilux Technologies Inc.股权的议
案》。
议案概要:公司自 2012 年开始就致力于云服务领域的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FoxitSoftwareInc.(以下简称“福昕 US”)已经占有 Sumilux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Sumilux US”)37.76%优先股股权,基于 SumiluxUS 在云服 务领域的技术储备,结合福昕软件的 PDF 文档核心技术以及福昕软件的广大 用户基础,可以打造一个全新的云服务,让福昕的产品从单纯的文档工具升级 为提供全面文档服务的客户端。因此,双方秉着自愿的原则达成收购协议,公
司拟一次性付款收购 Sumilux US 股权中原非福昕 US 持有的 62.24%股份,以
达到对 Sumilux US 100%的全资控股。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6-032

尚需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美国子公司增资 300 万美元的议案》。
议案概要:根据福昕美国子公司一般性业务增长的需要,公司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福昕美国子公司增资 300 万美元。本议案不需要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
(三)审议通过《关于福昕美国子公司向华美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议案概要:为满足公司美国子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及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福 昕美国子公司拟向华美银行(美国)申请伍佰万美元的授信贷款,其中叁佰万 美元为信用贷款,贰佰万美元为质押资金。该授信额度不等于美国子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美国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议案概要: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 准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2014 年 11 月 05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决议,该决议的执行现已届期满,拟 继续申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不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概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FoxitSoftwareInc.(以下简称“福昕 US”)已经 占有 Sumilux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SumiluxUS”)37.76%优先股股权。
现公司拟一次性付款收购 SumiluxUS 股权中原非福昕 US 持有的62.24%股份,
以达到对 Sumilux US 100%的全资控股。在收购的同时,公司拟引进 Sumilux
US 创始人 Steven Xun Li 担任公司技术副总裁。因公司本次收购 Sumilux US
62.24%的股份中含了 Steven Xun Li 作为直接受益人的股东 Steven Li Living
Trust 的股份,故本次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