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公告编号:2020-070
证券代码:832422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受理通知书:2016年8月4日
2016年5月23日
就公司与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珠海金山”)的合同纠纷案,公司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 73 民初 3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已于近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熊雨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朱克非、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
段静岩、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葛珂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邓勇、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
林蔚、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福昕软件”)
与被告珠海金山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签订《软件合作开发技术协议》,双方确定
协议合作项目名称为“OFFICE 文档格式转 PDF 文档格式”。此后,原告发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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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官网 www.wps.cn 及第三方下载站上发布的权属为珠海金山的 WPS 办公软件使用了上述协议规定的“OFFICE 文档格式转 PDF 文档格式”的原告开发的成果。原告认为,鉴于双方在合作开发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未经双方达成一致,有关“OFFICE 文档格式转 PDF 文档格式”的技术不能单方任意用于商业目的,故珠海金山已构成了严重违约,应该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2016 年 5 月,福昕软件委托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提起合同违约诉讼,案号为(2016)京 0108 民初 17878 号,被告方为珠海金山。福昕软件向法院提出的判令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双方之间的《软件合作开发技术协议》终止;
2、请求判令被告公开发布的含有原告软件技术的 WPS 办公软件桌面端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停止任何形式及任何范畴的宣传;
3、请求判令被告出具 WPS 办公软件桌面端产品的安装用户数量;
4、请求判令被告出具 WPS 办公软件桌面端产品的安装用户具体资料;
5、请求判令被告根据 WPS 办公软件桌面端产品安装用户数量以每个安装用户人民币贰元的价格向原告支付软件技术使用费;
6、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证据公证费、证据复印装订费、诉讼费等费用。
2017 年 4 月 27 日,该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移交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理,案号为(2017)京 73 民初 317 号,福昕软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确认与被告方之间的《软件合作开发技术协议》终止;
2、判令出具含有《软件合作开发技术协议》项下转换技术的 111 个版本桌面端产品的累计安装用户数量及所有安装用户的具体信息资料;
3、判令被告方向福昕软件支付损失赔偿 1 亿元;
4、判令被告方向福昕软件支付律师费、证据公证费、证据复印装订费、诉讼费等费用。
近日,公司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 73 民初 317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 73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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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3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依法改判。
(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第一次开庭,2019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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