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832423 证券简称:德卡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深圳市德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
区茶光路文光工业区 17 栋四楼。邮政 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雪花路 5 号润智
编码:518055 研发中心 2 栋 405。邮政编码:518133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31.4 万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31.4 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31.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31.4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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