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9
证券代码:832425 证券简称:国农基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公司已于2017年12月4日向各位股东发出通知,并于2017
年12月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点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32号三层W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2月4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尉尉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代表股东5名,共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合法有效。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12月16日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同时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内容详见《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住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股对数0股;弃权数0股。
回避表决: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关于确认公司住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5号院一层1142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由于拟变更住所不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临时将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174室”,并相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住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股对数0股;弃权数0股。
回避表决: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上述公司住所的变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5号院一层1142号”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174室”。内容详见《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住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股对数0股;弃权数0股。
回避表决: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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