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农基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农基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1000万股(含),发行价格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CHW验字(2015) 0123号的《验资报告》。
2016年7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779号)。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经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 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认购及验资时,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农大南路支行;账户号码:
11050163830000000045)。股转系统公告 [2016]63号文件
下发后,公司已于2016年8月18日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前主办券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6年9月7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
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设立完成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和相关的利息收入共计 10,135,840.08元转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账号: 10288000000871921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缴足子公司注册资本。截止 2017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000,000.00 2 减:补充运营资金 2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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