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2437 证券简称:三泰新材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2 日 9: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37 三泰新材 2021 年 5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16 和《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7)。
(二)审议《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良好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董事长李聚良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胡勇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年工作情况。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 2020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对 2021 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074,090.24 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43,015,142.03 元,至 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89,232.27 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资本公积和未分利润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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