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7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2437 证券简称:三泰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杨玉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聚良、满梦菡、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前配偶、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李聚良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与其当时配偶满梦菡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李聚良提供总额 2500 万元借款,目前李聚良尚未向其清偿借款本金及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的违约利息合计 1756.526 万元,要求李聚良、满梦菡、湖南三
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暂计 1756.526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事项:一、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311 万元及暂计逾期利息 445.526 万元(利息按照本金 1311 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
标准计算,自 2020 年 3 月 28 日起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实际以清偿
借款本息之日为准);二、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尚不明确。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安排律师积极应对该案件,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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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应诉通知书
(三)法院传票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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