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0
证 券 代 码 : 8 3 2 4 4 5 证 券 简 称 : 世 博 新 材 主 办 券 商 : 财 通 证 券
浙江世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世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2 笔对外担保,如下表示:
单位:元
编号 担 保 对 担保金额 担 保 期 担 保 类 责 任 类 是 否 履
象 间 型 型 行 必 要
决 策 程
序
1 温 州 大 9,800,000.00 2016年 3 保证 连带 是
为 实 业 月 28 日
发 展 有 至 2019
限公司 年3月28
日
2 温 州 百 2,600,000.00 2016 年 保证 连带 是
禾 科 技 10 月 11
发 展 有 至 2018
限公司 年 12 月
30 日
合计 12,400,000.00 - - - -
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述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28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温州分行”)与温州大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大为”)签署《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约定民生银行温州分行授予温州大为人民币 98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日,世博新材、陈思汕、杨祥表与林爱月、杨祥岗四方与民生银行温州分行分别签署
公告编号:2021-010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约定保证范围为温州大为前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本金中 98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温州大为已在 2017 年 3 月 28 日贷款到期尚未完全偿还,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温州大为仍存在 940 万元尚未偿还,公司仍存在
担保责任。
2020 年 12 月,世博新材、陈思汕与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签订《和
解协议书》,协议约定:世博新材、陈思汕承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向民生银行温州分行代偿借款人温州大为的债务 417 万元,偿还后,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自愿免除世博新材、陈思汕对剩余债务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世博新材本期已代偿借款 41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代偿借款金额为 505.13 万元,已无对外担保责任。根据《企业信用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担保责任,公司尚未收到温州大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祥表、林爱月、杨祥岗归还代偿款。
(2)2016 年 11 月 16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苍南支行”)与温州百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百禾”)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苍南支行授予温州百禾人民币 26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日,世博新材和杨维伦、杨金支、杨阿霞、林初米两方与中国银行苍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保证范围为温州百禾前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本金中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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