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胡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胡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赖其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东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胡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涛,男,1970 年 8 月出生,1992 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6-017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对公司整体发展将产生长远及有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罗景庭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提名胡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胡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涛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胡涛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利益关系,具备独立客观判断的能力,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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