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恒宝通
NEEQ: 832449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i-Optel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林新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一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旭锋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所属光通信行业,作为通信行业和信息产业的细分行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领域。受行业未来前景的影响,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呈白热化竞争态势。根据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所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协议),同时为更好地保护公司核心客户及供应链信息,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提交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信息披露豁免权的申请》。公司在《2024 年年度报告》豁免披露第二节三、(二)经营情况分析中主要客户情况与主要供应商情况中的客户与供应商名称,以及第七节财务报表附注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合并)、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合并)、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母公司)的单位名称。为积极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同时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披露所述信息时,使用公司内部代码(客户 ABCDE 或供应商 ABCDE)直接替代客户名称/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而相关财务数据按要求如实披露。上述内部代码与公司客户、供应商对应关系同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口径一致。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8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31
第五节 行业信息 ...... 35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51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4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股份公司、恒宝通股份、公司 指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恒宝通 指 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恒宝通 指 恒宝通光电子(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 HIOPTEL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恒朴光电 指 深圳恒朴光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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