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 座八楼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新利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本次定期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公告编号:2025-030)。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27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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