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832452 证券简称:兴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9日,以电话、
书面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何根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及《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2019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4月19日出具的[2019]京会兴审字第0900009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53,323,348.23元,盈余公积金为10,139,588.32元,未分配利润为19,184,294.83元,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28日的总股本46,2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每10股派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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