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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4 15:24:52 股吧网页版
兴华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4


证券代码:832452 证券简称:兴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资本市场上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有异议股东,公司将协调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指定的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其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收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之日至终止挂牌后 30 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收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收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指定的股东将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股转公司递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5)、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00-9:3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

邮政编码:313301

联系电话:0572-5508999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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