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福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832453 证券简称:恒福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福茶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投资深圳前海钥石富德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 500 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深圳 前海钥石富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标准为: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2、购买、出售 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 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00%以上。
依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
[2020]G2000309001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120,228,193.72 元,净资产合计为 100,241,396.51 元,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的金额为 5,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 1 期经审计资产总
额的比例为 4.16%,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4.99%,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
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恒 福股份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需 要被投资企业相关决策审议机构审议通过后,再办理相关投资涉及的相关手 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以上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 经营)。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海之威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二道 288 号茂业时代广场 14 楼
14H05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二道 288 号茂业时代广场14 楼 14H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晴

实际控制人:高晴

主营业务:投资咨询。(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20 万元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前海钥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