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2460 证券简称:成光兴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成光兴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成光兴光电技术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成光兴光电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本章程。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价额。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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