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8
证券代码:832461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公告内容为诉讼进展情况公告。诉讼涉及的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公
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034 号、2018-045 号、2019-005 号、2019-008 号、2019-030 号。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 8 月 9 日
收到第二次应诉通知的日期:2019 年 11 月 1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丁俞,男,汉族,1971 年 6 月 25 日出生,住陕西
省西安市新城区东一路 85 号 4 号楼 1 门 8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其他信息(如有):丁俞系原“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注销。
姓名或名称:王冬,男,汉族,1974 年 12 月 23 日出生,住陕西
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西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其他信息(如有):王冬系原“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注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科年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海彦伟、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注销)于 2011 年 3 月签订了《新疆天山天池西王母之山景观群委托雕塑创作设计、模型制作合同》,合同约定由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新疆天山天池西王母之山景观群雕塑工程进行整体创作、设计并监制,合同设计监制费及模型制作等费用暂定为 49,618,263.57 元,实际结算金额根据工程决算总价确定。上述工程实际情况是:一部分因停建,未实际建设完成;一部分工程决算正在
审定中尚待定案,双方对合同中有关设计监制费及模型制作费应结算金额产生重大分歧。
因上述分歧,2018 年 3 月 22 日原告(原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
责任公司的股东丁俞、王冬)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
起诉状。2018 年 8 月 8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传票,2018 年
8 月 9 日,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资料。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创作、设计、模型制作加工费 20,118,263.57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 案件进展情况:
上述诉讼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按法院审理要求,庭审双方需进一步补充举证质证。
2019 年 6 月 11 日,根据银行提供的影像资料(公司未收到书面
材料),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原被冻结银行存款进行了续冻结,未增加新的冻结标的物。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
公司涉及的上述诉讼将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再次开庭审理。
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理本次诉讼,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金额 464.74 万元,不影响公司被冻结账户其他资金和未被冻结账户的使用,本次诉讼目前未对公司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
因案件目前尚无具体结论,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直接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应对上述事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本案尚无明确结论,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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