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7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2462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
公告编号:2019-026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且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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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也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财政部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且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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