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2465 证券简称:众益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份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行为、未按期披露 2024年年报。
公告编号:2025-02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关于对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陈光炎为你公司控股股东,泉州汇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鹏投资)、泉州景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豪投资)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
2023 年 8 月,汇鹏投资占用你公司资金 8,548,000 元,并于 2023 年 12 月
归还 8,549,000 元;2024 年 1 月,汇鹏投资再次占用你公司资金 8,540,000 元。
2023 年 8 月,景豪投资占用你公司资金 460,560 元,并于 2023 年 12 月归还
460,460 元;2024 年 1 月,景豪投资再次占用你公司资金 460,460 元。2024 年 1
月至 2 月间,陈光炎占用你公司资金共计 398,240.52 元,并于 2024 年 2 月归还。
你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二、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行为.
前述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三、未按期披露年报
你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7 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四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公告编号:2025-028
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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