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42
证券代码:832468 证券简称:向明轴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向明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向明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任免符合公司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本议案内容和审议
公告编号:2026-042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上海向明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镔、许瑜华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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