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出售位于梅州市南堤客都新村D2 栋第 1、2 号店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
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024 年 10月裕丰食品处置了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天秀新苑 A7 栋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前次处置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处置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197,966.35
元,账面净值为 699,383.6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
的账面原值为 2,054,184.00 元,账面净值为 1,171,419.85 元;由于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过出售,因此前次处置资产和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金额应当合并计算,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47,898,524.9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8,860,081.97 元;前次处置资产和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3,252,150.35 元,账面价值合计为 1,870,803.51 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均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
资产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因本次拟出售标的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梅州市南堤客都新村 D2 栋第 1、2 号店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梅州市南堤客都新村 D2 栋第 1、2 号店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存在抵押情况,在抵押解除后方可办理过户等事宜,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2,054,184.00
元,账面净值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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