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19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省恒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成环境”)25%的股权,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恒成环境 2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卓越(昌都)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内江市优循新型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经与卓越(昌都)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初步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恒成环境 20%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卓越(昌都)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经与内江市优循新型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初步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恒成环境5%股权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内江市优循新型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408,629,864.17元,净资产为183,982,811.49元,本次出售资产的价格为250万元,未达上述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此次出售股权议案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卓越(昌都)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开发区C区,主要办公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开发区C区,法定代表人为傅志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元,
营业执照号为 91540300MA6T138B9J,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工程服务项
目的规划,设计及项目总承包(含投资、管理和运营),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租赁。建筑服务(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内江市优循新型材料技术研究中心,注册地为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人民街银杏苑3号楼3-8层,主要办公地点为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人民街银杏苑 3 号楼 3-8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营业执照号为91511002MA6271B86N,主营业务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卓越(昌都)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内江市优循新型材料技术研究中心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持有的恒成环境25%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的恒成环境股权25%的股权,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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