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09时0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许家武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结合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为基础,制定了详细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有关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6)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7)。
(七)审议《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893号),董事会对此做出专项说明。
(八)审议《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893号),监事会对此做出专项说明。
(九)审议《关于2019年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业务的议案》
2019年5月28日公司短期贷款合同到期,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245万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伍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2019年7月11日公司短期贷款合同到期,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337万元(大写:叁仟叁
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因该笔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合同的到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固提前向董事会审批。(一十)审议《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办理借款业务的议案》
2019年5月15日公司抵押合同到期,公司拟以公司位于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及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办理续贷,用于抵押的土地证号分别为南国用(2016)第00160011号、南国用(2016)第00160013号;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号分别为南房权证房管处第01054841号、南房权证房管处第01054842号、南房权证房管处第01054843号。
2019年5月15日公司抵押合同到期,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