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0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傅志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47,0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借款及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担保合同到期,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公告编号:2019-040
州清濛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2760.00 万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担保合同到期,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州清濛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540.00 万元(大写:伍佰陆拾柒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故无需回避表决。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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