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475 证券简称:欣欣饲料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
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规范严谨原则: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
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
(二)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完整地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 诚信自律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
的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四) 量入为出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 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
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 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
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 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 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 政府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 股东会;
(三) 公司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共媒
体;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邮寄资料;
(六) 电话咨询;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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